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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一家公司上班面试前跟我们说要压保证金离职后三个月退还还签了一份所谓的劳动合同,但是本该一式两份的但是却没有给我一份,而且签合同是只要我们签字,其他的像关键的一些信息都不让我填写,而且离职三个月后公司缺告诉我说是半年,是我们自己没有看清合同!请问公司做法合法吗

其他 2017-01-17 11: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你好,保证金应当退回,对于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允许的30日过后你可以直接走。
  • 收取保证金是不合法的。
  • 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 你好,不合法,应当退还保证金,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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