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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外服签的合同,查出来生病了,公司以一年派遣期已到为由, 在离派遣期将到的前七个工作日,外服电话通知不再聘用,并让我到外服洽谈。外服给我两个选择,一是让本人提出解除与外服的合同。用人单位和外服都没有任何赔偿。二是到外服上班,每月外服发上海市的最低工资。外服还讲上班的地点非常非常远。这是明摆着逼我在生病时辞职。因为我原来税后工资是4700,现在每月的医药费大概在800-1000左右。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6-05 09: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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