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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订婚一年了,现在我想退婚,当时彩礼钱是三万八,我们这边习俗订婚当天要拿一些肉和给女方买的衣服,订婚当天男方拿来四万二的现金,其中分别是三万八的彩礼钱,两千块的肉钱,两千块的衣服钱,四百块钱压箱钱,现在要退婚,男方除订婚当天拿来的四万二之外还要求让女方把他每次去我家时拿的礼品换成现金给他,除此之外还让赔偿男女双方谈恋爱时男方所花销的费用,比如吃饭的钱,电话费,这一年之间总共给我买了一双鞋189块钱和一个短袖64块钱,这些女方需不需要赔偿呢?

离婚 2019-06-02 22:0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固定证据,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但应扣除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已经共同支付的部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追问】也就是说我们恋爱期间男方的花销是不需要还的是吗?订婚当天男方家拿的42000元现金我们打算全额还给他,那男方来我们家走亲戚拿的礼品我们需不需要折成现金还给他呢?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处理。
  •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的订婚对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要一方明月告知对方即可解除。对于彩礼返还,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仅有存在上述三种情形时,对要求返还彩礼的一方的请求法律才予以支持,否则,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彩礼不是说返还就返还的,有一定的条件,如果你们的条件满足才会返还。有以下两种情况: 1、你们双方领取结婚证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你们结婚时间还不足半年,或者是结婚后你们双方并未同居生活,或者是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2、你们双方没有领证就分开了,男方给彩礼满足以下条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1)给彩礼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2)给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 (3)给彩礼的事实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至于返还多少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退还
  • 你好,有些是赠与行为,好意施惠的行为。比如买的东西,吃饭。是不需要反还的。但是彩礼,是需要反还一部分的。具体多少,可以协商处理。
  • 你好,可以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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