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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屋租赁公司签了半年合同,是押一付三的,合同显示提前一个月交下三个月的房租(季付),合同有约定,在合同期限内违约,不但要提前30天通知他们,还有付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现在住了两个月不打算住了,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率,可否视为无效合同呢,该怎么做?

其他 2018-03-24 03:52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除另行约定生效条件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如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要求撤销,可以来电详述合同内容,为您进一步分析
  • 您好 合同一般有效的 需承担违约责任 只是违约责任过高的 可以主张降低的
  • 你好,应支付违约金,数额可申请法院调低。如需帮助,可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 您好 合同一般有效的 需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一般可以
  • 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
    1)无效租赁合同指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欠缺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因而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有关租赁权利义务的条款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
    2)无效租赁合同的认定依据
    当事人不合格;
    合同内容违法;
    意思表示不真实。
  • 1、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认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导致不合法内容部分无效。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 合同无效,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后,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过错责任。
  • 需要结合合同内容分析。
  • 你好,可以主张无效,或主张修改不平等部分。
  • 您好,建议主张降低的
  • 您好,合同约定一般是有效的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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