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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617:35:40我12号早上骑车撞到过斑马线的行人,送到医院检查锁骨骨折,需要手术,我当时交4000,第二天没钱又交3000,现在喊交2万手术费,我当时报警和保险公司,今天把资料交到保险公司,明天垫付1万,我实在借不到1万,只借到5000交啦,和家属说啦家属交5000,问我多久还家属交的5000?还有就是伤者出院后我们协商解决要喊保险公司吗?这误工费营养费是我出还是保险公司出?我需要还家属垫付的5000吗

刑事辩护 2017-01-18 17: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肇事方先垫付医疗费用,病人自行承担的部分,可以待医疗终结以后一起核算,误工费和营养费等也包含在内。最终在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以后,超出部分由责任方承担。如果要私下协商的话,要经保险公司同意保险公司才会赔付。你也可以要求对方向法院起诉和保险公司,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起诉的途径得到的保险赔付可能更高一些。
  • 肯定要叫保险公司,一切可以让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你就应该要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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