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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的是年薪制工资,每月发了部分工资。劳动合同期限是从2013年7.18日至2018.7.17日,试用期为2013.7.18至9.17,两个月。请问13年剩余工资,是不是从7.18开始,到12.31号结束,按照合同规定的年薪,按比例发放?14年剩余工资,是否从1.1开始,到12.31号结束,按照合同发放?如果这两年剩余工资都没有发放,公司是否违法?劳动者该如何办?

其他 2017-01-27 16: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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