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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零二个月,期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但是有补偿500元。上班时间为早八晚六,中间休息两个小时。有时没有按时下班却没有加班费,视为应该为公司加班。法定节假日没有休息时间,上班没有补三倍工资,而是多加一天假。我一个人做三份工作,却只有领一份工作的工资。现在我想离职,公司却要求我上到年十五左右才给我离职,期间没有任何补助。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利益。

其他 2017-02-02 15: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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