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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因车祸死亡,法院判赔偿57万。我弟媳不是我弟弟孩子的亲妈。当时法官是给我们这样分的,除去孩子的扶养费7万外,剩下由我父母,孩子弟媳平均分。当时我们没有要求法院进行分割,过后。我弟媳没有理由的要求多给她七万,我父母不同意。现在除了法院给我弟媳妇的五万元在她手里外,剩下的钱还在保险公司你,没有取出来。我父母已经七十五岁了,身体不好。孩子还小,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其他 2017-02-03 2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分割问题。建议协商解决为上。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按法院约定分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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