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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3月24日,因我楼上住户搞旧房重新装修,把地板砖撬完后,工人又不慎将水管弄断,大量的水沿着各条预制板缝渗到楼下我屋内,造成我屋内墙面和门窗大面积淋湿,两间卧室的床垫和床上用品淋湿,主卧室壁柜局部打湿,客卧壁柜严重渗水(从内向外流水),客厅真皮沙发一套长时间淋湿。目前墙面已经面目全非,壁柜严重变形,沙发皮革有些变形。 由于床垫和床上物品打湿,我大半个月不能在家居住,只有在外租住。对方以我屋内墙面未干和他家安装地板砖的时候还会渗水下来为由,说等他地板砖装好后再给我做墙面。而这一拖就是两个月了。5月9日他铺卧室的地板时水又从预制板渗下,造成我卧室的床垫和床上用品全部淋湿。这次找他,他态度大变,拒绝到我家看淋湿状况,甚至拒绝给我做墙面和壁柜,只承认一次性赔偿5000元了结所有受损和可能受损物品。实在要他做也可以,但他不保证墙面的质量,重做壁柜得我和他各给一半的钱。他说若我不接受,就到法院起诉他好了。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法庭会怎么评估房屋是损失。

诉讼 2011-06-01 22: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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