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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正经营的一家商店的店面是租来的,之前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一条写明了在租赁期间不允许将店面转租给别人,否则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这里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如果我以联营的方式将店面给其他人使用,双方签订了联营合同,这样的做的话会违反先前同房东签订的合同中包含的那条不允许转租的条例吗? 因为有人问我的店面有没有转租,但是房东在合同中约定了不能转租,于是我想用联营的形式。 在联营中我只提供店面,其他的都不参与,在三种联营形式中【(1)法人型联营;(2)合伙型联营;(3)合同型联营】应该用哪一种?这样做算不算以联营为名行转租之实?

其他 2015-04-30 05: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他与房东租房合同中,若有权转租的情况下, 你们也只能和他签订到7月20日的止的转让合同(且将他和房东签订的合同备份),之后的只能和房东签订。 同时还要确定他是否已经将这4个月的房租已经向房东交付(从他们合同中租金交付方式以及房东的收条结合来看)。 签订合同时一般要注意对方及房东身份证信息,房屋产权证等。
  • 首先,另外两个房客的租赁合同在一房东和二房东到期时面临被解除的危险,因为前者以后者为基础;其次,因二房东的行为如果构成了一房东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则另外另房客的租赁合同同样面临解除;第三,二房东虽有转租权限,但是一般来说还是需要房东对于另外两房客的租赁作出确认的,所以从这点看,也是有风险的;至于两房客因前面的三种情况面临损失,仅能起诉二房东。(前面答复的前提是两房客未能与房东达成签订新租赁合同的意向)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 变相转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房东协商签订同意转租的补充协议,一切都解决了。
  • 有变相转租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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