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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合资企业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后公司领导要我降薪转正,我不同意,领导要求我延长使用期3个月,我就签了一个使用期延长申请单发邮件到公司,第5个月初,公司以我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理由将我辞退。问1是否合法?2有补偿吗?

仲裁 2011-06-02 15: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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