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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交通事故我负次责,对方主责(我方为单位面包车,对方为摩托车无保险,对方身份为农村户籍但在乡镇榨油无执照),对方骨折出院后(医药费36000(其中我垫付5000元),住院1个月)鉴定伤残十级上诉法院,把驾驶员、车辆所属单位,保险公司例为被告,除医药费外各项费用赔偿诉求87300元,求解:1、作为当事人也是单位员工的我该如何处理。2、若法院判决赔付是由保险公司承担所有费用吗,与我个人有无关系。

其他 2017-02-07 10: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你积极应诉,若你是职务行为,那么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2、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费用,超过的部分,你才承担。
    【追问】请问,一,保险限额是多少,能超过吗,车辆有交强险,有三者险50万。二,如超过了是我个人(当事人)承担还是车辆所属单位承担。
  • 您好,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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