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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在未全部分割完共同财产时,当先判决的案件一方申请执行时,另一方是否可以申请中止执行?

离婚 2011-05-27 23: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
  • 可以申请,但能否获准,要看法院的裁决了.具体可对照以下法律规定中的第五项: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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