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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O15年,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子,赔偿我父母两套住房,赠与我一套,过户时,赠与税费要高些,就以买卖形式过户于我们夫妻两人,由于家庭种种原因,我老公现自愿放弃房产权,房产证还没有领到。请问:老公自愿写一份放弃房产权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房产证有我们夫妻俩名字,这套住房还属于我个人财产吗?若不属于我个人财产,又该怎么办才行呢?

刑事辩护 2017-02-09 16: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法律效力,房产以登记为准,过户后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追问】律师,您好!如果房产登记证下来,有我们夫妻俩名字,老公只写一份自愿放弃房产承诺书,还具有法律效力吗?这套住房还属于我个人财产吗?
    【回答】该协议有效,但是需要过户,不过户在法律上该房产不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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