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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情况是这样子的。双方都有动手,两对一,一方耳朵有两公分的口子,手上蹭破皮,另一方两人未受伤。经派出所调解,已经未再弄到打架的地步。但是受伤的一方需要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请问这个伤人方需要承担这个责任吗

离婚 2017-02-10 2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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