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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在乡镇上买了处小青瓦房,2006年我将瓦房拆了修成了楼房,当时买方只写了收据,但没注明是卖房款,也没有写买卖合同,当时他只把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給了我,后来我在外面打工,他向老人家又把房产证拿了回去,现在我叫他去过户,他说现在那地方房屋涨价,让我一个平方补他三千元,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2-12 10: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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