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父亲于2007年6.2日。我父与两个朋友在道外区钱塘街吃烧烤。因啤酒价钱与一伙人(5—7人)发生口角。后3人中2人被打轻伤。(后我父亲经法鉴轻伤为9级残)因为派出所只让指正3人殴打他们(说当时是一个人打一个)。后3人分别被拘押。2008年3.12日道外区人民法院判决对我父的行凶者(只有1人)赔偿我父亲59945.30。和2年有期徒刑。(对我父亲行凶者是5年内再次犯罪的)。判决后法官让我父亲签字一份同意书。但行凶者当时就表示现无能力赔偿我父亲的损失。(判决书是2008年3.12日。我父亲是3.16日收到的)。 就此事我想问问关于赔偿我可以怎么做。被告赖帐怎么办。(强制执行也解决不了问题怎么办)。 我父亲在判决后法官让签的同意书是否影响我父亲的上诉。 以上是我的描述和问题,请律师能给于回答。麻烦各位了!!! 此致 敬礼 2008.3.17早

刑事辩护 2008-03-17 08: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明白你说的同意书是什么,另外不知道你们的附带民事诉状是何要求,是让一人承担责任,还是要求三人连带承担责任,你需要讲清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