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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农村,为了方便,我们邻居两家和我家一起商量修公路,在修公路的过程中因为需要占用一户人家的土地,该事由我们修公路的其中一家与其达成协议。公路修好之后修公路的两家邻居都外出打工。而这户人家在公路边上种起了豆子。于是我父母与起争执,产生矛盾。之后某天这个人骂我家,我妈与其争吵。之后,我爸去质问她,为什么骂他的女儿,也就是我。她说就骂,又怎样,并且直往我爸面前闯,于是我爸给了她一耳光。之后两人打起来了,我妈上前制止,在这个过程中我爸头部被砖头所伤,缝了四针。我妈让我爸回家,耳这个女人却穷追不舍,一直追着我爸打,于是我爸又往干部家走,她仍然追打,期间大概追了有1000米得样子。在这个过程中我爸身上的一件衣服全被撕扯烂,而这名妇女无任何伤痕。发生了这件事后,村干部说是我爸不对,不应该先动手打人,而且是一名共 *** 员,于是决定我爸承担百分之70的责任。这名妇女在无任何伤痕的情况下花了七百多元钱,检查费都是600元,我父亲明显头部被击中。请问这样划分是否合理?真的先出手就要负这么多的责任吗?

诉讼 2019-10-07 14: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赔偿财产损失一直是坚持“填平”原则,即应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现有的、实际发生的损害(也当然包括发生的合理费用)为限。此类财产损失大可分为两类:一、财产应该增加的而没有增加,即积极损失;财产不应减少的而予以减少,即消极损失。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为保证你得到详细的回复,建议来电咨询律师。
  • 不服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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