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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朋友开一家经营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公司,现在要申请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需要用到我挂名作为公司的企业负责人,但他们有法定代表人,我没在他们公司从事任何职务。要是公司出了刑事、行政、民事问题,请问我需要负责吗?一般企业负责人有效期是多久啊?以后又要怎么终止我作为企业负责人的挂名?热切期盼您的回答!

公司成立 2017-09-10 18: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企业歇业、经营期满、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经营,应资终止营业或营业期满或批准证书失效或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一式二份):
    a、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b、董事会有关决议;
    c、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清算报告或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d、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e、缴回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部印章;
    f、企业登记注册委托书;
    g、三次注销公告的报样。
  • 在法律上没有挂名一说.一般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另外,不知道公司性质是什么,公司有哪些违法行为.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那么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查封个人财产是有可能的.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需要补足出资,也有可能会查封个人财产.如果是公司涉嫌犯罪,那么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查封个人财产.
  •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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