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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公司创始以来,公司总部在上海,我一直在北京办公,因为当时入职前就表明我一直在北京,公司会将我的人事社保基金都有北京一家社保代办公司代交款,说等北京分公司设立后在正式调整,这样工资都是上海发,社保基金都上的是北京的。但现在公司不打算在北京开分公司了,又说现在给我上社保基金不符合财务审计规矩,要给我签第三方派遣合同。请问这样会对我本人有什么样的损失?我还属于原公司的正式员工吗?

其他 2017-02-20 2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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