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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前夫在婚姻存续期内购买了三套小的住房,产权人为男方,无共有人记录,但在离异时也未做财产分割,问,男方能单独出该房屋吗?是否需要女方认可同意,谢谢

离婚 2017-02-20 2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 是你们共同购买的么?
    【追问】是的,
    【回答】如果是共同出资购买的话,他没有权利单独处置房产,但是如果只登记在你前夫的名下的话,很容易就处置了,你要注意
  • 你好,有权利出租的,
    【追问】谢谢,有权力出售吗
    【回答】你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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