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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入职,2015年患癌后请假至第二年3月。4月1日又回岗位工作,公司想到我劳动合同结束后不再续约,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其他 2017-12-18 06: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单位不继续签订合同的,至少应该支付你工龄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你1个月的工资;
  • 单位不继续签订合同的,至少应该支付你工龄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你1个月的工资;
    【追问】这个是最大限度的赔偿吗?因为我现在还在治疗
  • 从2008年开始起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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