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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有一套房子,岳父已去世,老人有三个孩子,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儿子已经去世,有一个孙子,现在老人年过八旬,老人想去世后把这套房子,平静分配给两个女儿和一个孙子,现在老人不能走路,生活能不自理,头脑不是完全清楚,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理遗嘱公证,能不能委托你们帮忙办理遗嘱公证?费用是多少?不知道我说明白了没有,谢谢!

离婚 2017-02-22 1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正需要咨询公正处,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 你好,公证详询公证处
  • 你好,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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