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都是河南的,现在感情破裂,都觉得彼此不合适对方,决定离婚,现在双方均在东莞,但是一方没办法回到当地办理离婚手续,在东莞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7-02-28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一方在东莞办理居住证件一年以上或社保证件一年以上,则可在东莞起诉离婚。另外,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最好是原婚姻登记机关);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明。
  • 在东莞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可以在东莞起诉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