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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婆婆生了一个儿子,又领养了一个女儿。2009年,我和他儿子结婚,公婆的女儿(简称丽丽)已经出嫁,生有两个女儿。2012年,丽丽离婚了,带了一个女儿回来。户口也迁回来,丽丽的女儿也跟着我们家的姓氏。2013年,丽丽再婚,没有跟她老公回婆家,我婆婆送了一套新房给他们(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2017年初,丽丽生了一个儿子,户口也没有跟孩子爸爸一起,而是落在我们的房子上,但姓氏是跟着他爸爸的。这套房子是公婆买给我和老公的新房,但是买的时候并没有写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依旧是我公婆的财产。现在我担心的是,丽丽和她女儿,儿子,全部落户在我们这套房子上,以后我公婆百年之后,这套房子是不是自动成为我们大家的?丽丽的儿子女儿是否能分配到房子?

其他 2017-02-24 1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
  • 不是的,但是房子目前的产权人是有权利决定给谁的,这个问题有点复杂的,有很多可能性的,建议面谈咨询,你需要提前做好措施的,建议面谈咨询
  • 假设你公婆百年后没有遗嘱的话你公婆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有权继承他们的遗产。法定继承人就是你公婆的父母,子女
    【追问】因为我现在被公婆逼着生第三胎,我要求房子过户给我老公和我,让我有个保障。我婆婆说手续费要很多,所以去做财产公证,这样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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