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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春节放假后,未到公司上班,后家属告知其得癌住院,公司处于人道考虑,先后两次以医疗补偿金、慰问金送去50000元。半月前该员工病亡。其妻打电话索要抚恤金。请问私营企业职工有没有抚恤金的说法,如有,文件依据是什么,按什么标准给付?谢谢解答

争议解决 2014-03-07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因工死亡,丧葬费3500、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280/人月
  • 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你好,有的。具体问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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