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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子没保险正常行驶,突然喝酒摩托车从支路撞我汽车尾部,受伤,120送医院了,现在己经我垫付1万元医药费了,估计患者后天出院,大概花7000医药费。交警还说要我出800事故费,赔付对方误工费,营养费2000元。是不是我1万元医药费以下我就全承担,如果10万元我就承担%30,患者%70,交警这么说的。事故认定书估计后天一起去交警队商量。我应该是1分钱都拿不回来了。

其他 2017-03-04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交警的说法,责任划分应该是你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如果真是这样,交警说的是对的。如果你在这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的话,因你没买交强险,所以应由交强险无责赔偿的1000元由你赔偿其余由对方自负
  • 要求交警测对方酒驾;酒驾,依法属对方全责;数值大于80,属醉驾,构成犯罪。 没有购买交强险,不是民事责任赔偿的依据,对责任划分不服,必须在3日内申请复核。 详细咨询,与我联系
  • 医疗费一万以下全额承担,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分担。其它损失在十一万以内全部承担,超出部分双方按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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