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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让我2月17日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合同日期是3月15日。结果2月23日到医院检查发现已经怀孕。怀孕根本不可能在外找到工作,包含怀孕期,生产期间,哺乳期间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无法保证。公司是否应该撤回该决定或者给予额外补偿。

其他 2017-12-20 06: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比较困难。以不了解情况,解除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为由,可以尝试一下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无效,法理上讲得通。
  • 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比较困难。以不了解情况,解除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为由,可以尝试一下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无效,法理上讲得通。
  • 可以尝试劳动仲裁恢复关系
  • 基于被裁员而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可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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