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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是莱阳农村户口,95年在荣成农村购买别人的宅基地住房,并有村委及镇里的公章,并签有协议,但原房主的房产证丢失,如果我办房产证的话应如何办理?能否办下来?

诉讼 2009-03-02 13: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来说,房屋产权遗失,登报声明作废后可以补办,然后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你的房屋买卖,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农村住宅的转让,只能在本村并且符合分配住宅地条件的村民之间,否则,不受法律保护,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以建议你应该先将你的户口签到荣成后再办理。
  • 你不是同村的,买卖无效,不能办理。
  • 严格说,这种买卖协议是无效的。可以考虑把户口迁到当地办理。
  • 可能办不下来。因你不是该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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