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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是在14年10月份结的婚,当时没有买房,婚后以两个的名义按揭买了一套房,付了百分之三十的首付,银行按揭还款的帐户当时留的前妻的,但是每个月还房贷都是我把钱转给前妻,然后她还给银行的.16年11月离婚了,我们双方去民政局办了离婚证,当时离婚协议书上说的房产是归我的.(跟前妻协商好的,房子归我的前提是得给她几万).现在房产证还在前妻手上,我想问问现在我怎么才能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我己的?需要走些什么正规流程?我现在只是想把钱给前妻后,以后不要因为房子的问题,两个人再有什么交集.谢谢律师回复.

离婚 2017-03-02 2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证上登记的事谁的名字?保存好离婚协议,可以咨询下房管局,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主张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房主证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回答】你好,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和女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对方不配合或发生纠纷可再来咨询。
  • 您好,还在还房贷的房子不能过户的。只能等还完之后让你前妻配合过户。其二,如果可以的话建议诉讼。欢迎来电咨询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的房子过户手续。
    【追问】因为按揭没还清不能过户。
  • 您好 咨询下房管局过户手续 然后履行离婚协议(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索要收据),然后双方去房产部门过户!
    【追问】房产局的说,没还清的按揭,是不能过户的。
    【回答】如果您和前妻协商,离婚协议书也写清房产归您的话,您可以在还款完毕后去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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