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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离婚,我和我妈住,我爸现在有了新欢。他每个月给我生活费就500,零花钱什么的都不给。让我找我妈拿,他说之后不给我生活费我可以告他吗?会赢吗!

离婚 2017-03-02 19: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的话法院可能不会判离婚,但是判决后继续分居六个月以上可以再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粤家律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 抚养费,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直到满18周岁为止
  •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如果成年了,就算了
  • 可起诉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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