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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喝完酒我先走了,他还在喝,最后他开车撞死人了,请问我有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10-16 22:2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介入,协商不成引导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律师通过搜集相关证据,并且梳理、审核对方提供的证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根据你的陈述,你不需要承担责任,如需帮助可电联
  • 你好,没有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一起喝酒,中间即使没有劝酒行为,在酒后有将其安全送回家的义务。所以当事人喝酒后回家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同行饮酒的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警方会调查的,建议及时联系律师,但这种情况一般是死者自己承担绝大多数责任。
  • 酒驾后撞死人的,判罚要看当事人是否逃逸
    1.逃逸: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没有逃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参考:《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酒驾撞人的处罚标准如下:
      如果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如果私了,要根据对方的户籍性质计算有关赔偿金额。
      1、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以上重伤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没劝酒的话一般没事。
  • 么有责任。。。
  • 你好,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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