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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过年前在南京一家酒店工作,因为进去工作时老板以公司新开业,为由,不跟我们签合同,也不打卡,到上个月15号突然就叫我们走了,工资也没有给我们结清,请问这样我们要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离婚 2017-03-03 14: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反映,也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须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从第二个起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你需收集好证明你与酒店之间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反映,也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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