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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造成了护理费多少钱一天。营养费多少钱一天?对以后生活造成了影响,但是没有被评上伤残。这个钱该怎么陪,伙食费没有,发票依据。精神损失费是多少,当事人,有在县城工作。已经,超过六十岁,还有没有误工费?如果这个要理赔的话是安,城市户口还是按农村户口理赔?当事人的户口,是农村户口,出院证上面写有院外继续治疗这个该如何跟他们算?

行政诉讼 2017-03-04 09: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需律师帮助当上材料,可以面谈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详细计算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你好,护理费,营养费一般50左右。伙食费和交通费需要有正规发票。不构成伤残的,精神抚慰金一般不赔,也没有伤残赔偿金。误工费需要有单位开具的证明和工资证明。如果有证据证明在城镇生活满一年的可以按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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