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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怀孕六个月,南方要离婚,不离婚天天不回家,我要是同意离婚,打掉孩子,南方应给予女方什么补偿

离婚 2017-03-07 11: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女方妊娠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 你好,一般没有补偿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
  •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自己可以提出离婚。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家暴,赌博吸毒等过错,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根据地区和情节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另外如果一方因为照料老人、抚养子女等为家庭付出很多,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请当面咨询律师。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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