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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下班路上腿摔伤了算工伤吗。还没签合同

其他 2020-07-04 14: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单位用工之日起成立,所以尽管您是试用期,也是受保护,但是实践中您需要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 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摔伤,不应该按工伤计算的。
  • 下班路上摔伤的一般不是工伤
  •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要看事故责任比例,如果是自己摔伤,不算。
  • 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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