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是一品牌衣服的临时员工。从1月9号上班至2月28号,做了一个月又20天。现在我们所在的卖场已经撤退了。之前招聘时说过做完后三天内发工资的,但至今未发。昨天去办公室商讨,公司以衣服件数不够为由要扣我们员工总工资的20%,我们不愿意。请问公司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我们劳动者面临的这些情况又该如何应对?

其他 2017-03-09 09: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