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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生女儿的时候是未婚妈妈,由于感情破裂,女儿一直是我抚养,但是户口在他那,我现在想要回户口可以吗,而且我现在结婚了,我老公也同意孩子户口迁移回来,方便孩子上学

离婚 2017-03-09 0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下几种是法律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⑤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⑥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发生您身上的情况属于法律上认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建议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关抚养权,财产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 孩子生父不配合的同你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协调处理
  • 你好 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 你好,咨询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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