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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危险品货车驾驶员。我所在的运输公司所运输的货物是其他销售公司的货物,销售高速给我们公司定了好多制度,比如:不让抽烟,不让打电话,不让带蓝牙耳机,不让停车在车上抽烟,不让等红绿灯时看手机,不让车上的所有监控设备丟信号(包括:防疲劳驾驶仪,监控摄像头,电子锁,GPS),还有要走他们规定的路线,错一样都要罚款的,金额是100~1000不等。如果违法上面哪一条都要罚款的。销售公司直接罚公司,而公司从我们身上再罚回来。这样他们算不算违法?

其他 2018-07-17 12: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危险品货车驾驶员应该具有其特殊行业性,企业自行制定的公司制度,前提也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企业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没有依据随意处罚,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并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第四十八条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凡从事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 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 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 制度。 第七条 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装卸、维修作业和 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 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 你好,液化气运输车辆需要另外办理危险品准证。 使用汽车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处罚。车况要达到一级标准。并办理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要配备司机(需要有危险品运输上岗证)、押运员(需要有危险品押运员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不管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还是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都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规定,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   第十条第(五)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2、能证明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 企业可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行制订奖惩办法,但也有前提就是奖惩办法的制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随便乱罚,符合法律规定可从三个标准来衡量:1、内容合法。第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允许的合法。第二,在相关法规条款上虽没有具体明确,但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相吻合或不相冲突的,也应是合法的;2、程序合法。制定和修改的奖罚办法或相关规章制度应按照合法、民主、公示三个步骤进行;3、标准严谨,奖惩的依据和奖惩的尺度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尤其是处罚的部分。对于奖惩办法或相关管理制度中规定应处罚的违纪违规行为,如量罚时缺乏明确标准或难以准确把握的,应按制定和修改奖罚办法或相关规章制度的程序进行补充确定处罚方式或标准,并公示。作为劳动者来讲,如果企业没有任何依据乱罚款,劳动者可据此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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