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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父母拿首付,女方贷款,房产证写女方父母和女方名字,每月女方父母直接打款到还款账户进行还款,如果离婚,需要给男方补偿吗?如果每个月都是我父母直接还款,且保留打款纪录,能否证明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谢谢

离婚 2017-03-11 17: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为父母的财产,离婚时双方无权分割,离婚诉讼中法官也一般不会处理登记于案外人名下的房产,当事人需要另行起诉先确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再行主张分割。但是如果各方达成协议,并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权属的转移也是有效的。 一般来讲一方婚前首付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是其个人财产,但是需要补偿婚后还贷以及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给另一方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家暴,赌博吸毒等过错,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根据地区和情节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另外如果一方因为照料老人、抚养子女等为家庭付出很多,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请当面咨询律师。 一般婚前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的存款已经用于共同生活花费了不能要求从共同财产中补偿,如果婚后的存款能证明来自变卖婚前财产所得,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 最好写一份只赠予给孩子个人的就行。
    【追问】您是指首付款写赠予协议吗?
  • 该房产属于女方父母及女方共同财产,与男方没有关系。
  •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房屋属于女方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男方没有关系。离婚不用给男方补偿。
    【追问】谢谢乔律师,我是女方,我是在婚前网签,婚后才拿到房产证,请问还是属于我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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