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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5号在北京朝阳区租了了一室,房租每月1千1百元,,房东以中介费,3个月房租费,全年水电费,共收了我6千。,2017春节还没住俩月,房东以要加房钱,让搬离,说是,搬离后5个工作日还剩余钱,,结果,一个月了,找不到,也联系不上人了。。这个房东是从别人哪里租来房子再租给我的,,租房时看到他们有合同。。好心律师告诉我下,我该咋办,我能告他诈骗罪不?

其他 2017-03-10 10: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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