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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与清偿 2010年6月,我因工受伤,单位未给我申请工伤(此前未给我缴纳工伤保险费)7月,我本人申请工伤认定,11月劳动局做出《工伤不予受理决定书》,12月,我提起行政复议后,2011年3月劳动局《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我重新申请工伤认定,2011年5月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工伤(延迟8个月才认定),随后,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因60日复议期未到不予受理。2011年5月23日,所在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宣布进入清算解散程序,即将离场,而我面临工伤待遇赔偿金因没有法定依据而无法获赔的尴尬境地。请问:遇到这一特殊问题,法律上有没有救济渠道解决我的伤残鉴定和劳动争议时效不足的途径和措施(鉴定后还得提起劳动仲裁),以保障在外商清算期内登记债权并获得工伤赔偿?谢谢!

公司清算 2011-06-06 1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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