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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公公有7亩地,在这次确权上他分给了大儿子来经营,而我家小叔结婚后把户口迁到了唐海市里,现在他妻子回来要他的的地,而我们家户口本上没有他们一家三口的名字,绿色土地承包证上早先是我公公的名字,请问他还有权要经营权吗?

其他 2017-03-12 2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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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公公有7亩地,在这次确权上他分给了大儿子来经营,而我家小叔结婚后把户口迁到了唐海市里,现在他妻子回来要他的的地,而我们家户口本上没有他们一家三口的名字,绿色土地承包证上早先是我公公的名字,他无权要经营权
  • 此种情况下,他已不属于你村集体的成员,他无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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