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原告和被告2016年02月04日商定,被告向原告支付于2015年12月03日对原告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剩余欠款,共计2200元整。原告和被告于2016年02月04日商定,由被告向原告按期支付医药费、误工费共计3100元整。至今(2017年1月22日)被告总计偿还原告900元,当原告找被告索要欠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通过电话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无理挂断,至2017年1月22日时,原告已无法通过电话拨通被告使用中的电话号码,并与被告失去联系。(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在有被告自行书写的欠条的情况下胜率有多大?谢谢!)

其他 2017-03-13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起诉索要
  •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四川-成都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能否具体描述一下事故的经过?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主张误工费,有收入证明吗?各项医疗费用有没有相关发票的?
  • 协议或者欠条内容清楚明了,配合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起使用,概率较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