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八年多一个月,公司只赔偿一万三,我不愿意公司就书面通告叫我降职,我不同意后公司强行全公司通告,叫我3月14日在新职位上班,如果不去就是旷工。公司违法吗?另我被迫降职能要求公司赔偿吗?(我得到上司给我的信息是说我车间管理不到位,不适合在此岗位工作)

其他 2017-03-14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变更工作岗位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公司存在违法行为(降职),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公司涉嫌变相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但需要证据。
  • 公司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