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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和同事家小孩一起玩耍,同事小孩受伤了。当时双方家长都在场,但是都没看到受伤的过程。现在同事要求赔偿全部医药费。请问对方这种要求合法吗?如果我赔偿了,可以要求对方把医院的收据给我吗?

离婚 2017-03-14 1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您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您或您的孩子有侵权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现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您或您孩子所为,您可以不承担责任。但为了和谐的同事关系,可以协商让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医药费由你们两家承担
  • 具体情况是怎样,也许不用承担责任
    【追问】具体的情况,双方应该都没看到事发时的情况,只是收伤方事后咬定了是我家小孩弄的。然而之前对方先找的是另外一个小孩(现场共3个小孩一起),那家不认,对方才找的我。
    【回答】可以让对方起诉
  • 离婚案件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果委托律师办理的话,我们是按照省律师收费标准收取律师费的,可以灵活安排律师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欢迎来电询问。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家暴,赌博吸毒等过错,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根据地区和情节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另外如果一方因为照料老人、抚养子女等为家庭付出很多,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请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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