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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触电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如何理解我国《民法通则》等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危险的作业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11-06-07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民法通则说要承担责任,如果能证明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才不承担责任。
  •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民法通则第123条的完整表述。不知道你要问什么?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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