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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于2010年网络认识并于2011年3月自愿在道县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并在当年7月生下儿子,当时女方带有一女未经过婚姻登证我带养2年多,于2012年被男家接走,我和女方都是二婚,我一婚没有小孩已离婚,女方一婚中有有一男孩离婚后由男家抚养,包括我俩的儿子,女方己有3小孩,现因感情破裂,女方已公开同别的男人同居,女方没工作有父母,我有工作没父毌,双方都同意离婚但都在争儿子的抚养权,请问法院会判给男方还是女方呢?儿子今年6岁,现由女方带着在别的男人家生话。

离婚 2017-03-15 07:2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下几种是法律上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⑤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⑥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发生您身上的情况属于法律上认定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建议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关抚养权,财产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 经济收入一般并不是抚养权分割的硬性条件,无论小孩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如果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请求,但是受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和小孩的抚养权分配。
  • 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在争取抚养权方面,你们各有优势,结果如何,还要看双方如何主张,如何举证。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
  • 你好!可主张争取小孩抚养权,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 你好,你们两个人的孩子会判给你的
  • 您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遗弃、酗酒、赌博和长期同居关系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你可争取小孩抚养权。。。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从有利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决定小孩由哪方抚养的。十岁以上的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意愿可以作为一个法院判定的原因,但不属于决定原因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 你获得监护权的可能大,向法院起诉就好,再说她未同你离婚却与人公开同居已经构成重大过错,甚至可能涉嫌重婚,前提是他们公开以夫妻关系互称。
  • 从目前的情况看,你争取小孩的机会大一点,但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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