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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我前夫于2006年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归男方。男方之后再婚,前段男方因病去世,那么孩子的监护权是变更归我还是归男方的再婚妻子?

离婚 2011-06-12 11:5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应该是你的,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 一般是你。
  • 你好,应该归你。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 你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可以争取由你监护的。
  • 应该是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因此,你如果想抚养小孩,可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还有问题可电联。
  • 当然是归你的,亲生父母是子女法定的监护人,如需要委托律师代理可电话联系。
  • 应该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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