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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对象车祸四根肋骨骨圻住院治疗20天出院,医生说回家继续治疗休养3个月。车主走保险。交警队认定车主全责。请问保险公司除了赔偿医药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伙食费`交通费。请问营养费可不可以主张,有什么标准吗?

其他 2020-03-13 05: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根据当地物价水平,适当要求
  •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是会赔付的。误工费的计算是交通赔偿案件中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交通事故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肇事人承担。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误工费=收入×误工时间。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营养费的支付必须有医疗部门的意见,否则很难支持。
  • 你好,不用担心可以维权,属于十级伤残可以主张几万元的残疾赔偿金,营养费有医院开具的加强营养证明的话也可以主张,一般每天二三十元的标准,赔偿问题可以通过法院公平解决,大约涉及近十项赔偿项目。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本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事故伤害赔偿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 可以的,营养费济宁地区30元每天,如果出院病例没有医嘱加强营养,一般只支持住院期间的费用。另外,有没有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伤残赔偿金是费用最多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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